各县区党委、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关于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已成立市督导考核领导小组,拟定督导考核工作方案,即将开展2005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考核的时间要求:
2006年2月至3月份,县区自查;
2006年4月份,市级复查;
2006年5月份,迎接省级抽查。
二、各县区党委、政府对督导考核工作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按照省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实事求是,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坚持边查边改,重在整改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各县区自评材料按省实施细则上报材料的要求,于3月30日前报市督导考核领导小组。
四、对各县区市级复查的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芜湖市关于开展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方案。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教育局
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芜湖市关于开展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人才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督导考核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成立芜湖市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和督导考核复查专家组。
(一)督导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胡邦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鲍华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旭东(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何 蔚(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茂环(市财政局副局长)
梅 林(市编办副主任)
过淑华(市审计局副局长)
吴学林(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朱家明(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二)督导考核复查专家组
组 长:鲍华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何 蔚(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诗龙(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成 员:朱家明(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程邦尧(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督学)
汤德家(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督学)
吴 勇(市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李江峥(市编办)
白小宁(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
赵与人(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张锡玲(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王陆驰(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三、督导考核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
1、成立市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研究制定督导考核方案,召开市督导考核工作会议,布置工作( 1月下旬);
2、县区自评(2月至3月份);
3、召开市督导考核复查专家组会议,布置考核工作任务,学习相关资料,组织有关培训,做好市级复查准备(2月下旬);
4、市复查组部分成员赴各县区指导自查工作(3月上中旬);
5、市级复查。对县区复查考核每县区各2天,(4月1日-4月20日);
6、复查组汇总评分,并对各县区分别形成市级复查报告(4月下旬);
7、召开市督导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督导考核组复查意见汇报,决定考核结论意见(4月下旬);
8、向省上报市级督导考核复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并向县区书面反馈意见(4月30日前);
9、迎接省抽查(5月份)。
四、市级复查方法步骤
1、召开汇报会,听取县区自评工作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
4、随机抽点考察,抽查学校若干所,抽查2-3个乡镇(马塘区,鸠江区各抽查1个乡镇);
5、问卷或走访,调查了解情况;
6、召开考核分析会,形成督导考核意见;
7、反馈督导考核意见。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来认识督导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督导考核工作在市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督导考核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2、督导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重在过程,落实责任,推动教育工作的发展。
3、精心组织,抓出实效。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注意加强对各县区自评工作的指导,鼓励边查边改,促进工作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