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法〔2007〕2号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师大附中、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根据市政府《芜湖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芜湖市教育局集中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排查整治学校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师生安全。
二○○六年一月九日
芜湖市教育局集中开展
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芜湖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摸清我市校园火灾隐患情况,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市教育局决定从2006年12月中旬至2007年3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为确保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在我市教育系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以及全面贯彻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的原则,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在普查整治工作中,各单位要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副局长王亚平同志任组长的芜湖市教育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学校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法规科),负责协调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门的办事工作人员。
三、普查整治的依据、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整治的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普查整治的范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
(三)重点整治内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锦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武防火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学校、幼儿园的集体住宿场所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5、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规定应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系统不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该场所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6、在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7、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场面设有影响消防通行障碍物的。
8、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常闭防火门上,应当设有常闭防火门应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标识;内推门式疏散门上应当设有疏散使用操作方法的提示标识而没有设置的。
9、学校的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10、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11、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不符合围家规定标准的,应当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予以取缔。
四、方法步骤
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利用五个月时间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抽查监督、工作总结四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于1月中旬将实施方案报送市教育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负责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利用板报、团队课、法制课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悬挂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标语,动员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使“消防工作进校园”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整改。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火灾隐患普查”工作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自查整改,对一些消防安全的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不明确的问题,可与当场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整改。
(三)抽查监督。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明确相关消防安全责任,依法督促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
(四)工作总结。各单位在抽查结束后要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2007年3月初上报市教育局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单位要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督促。普查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五个“落实”。一是领导责任要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分片包干,限期解决。建立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火灾隐患;二是宣传培训工作要落实。要积极参加普查整治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适应工作需要;耍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三是协作机制要落实。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普查工作;四是督查推动要落实。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专项防火安全督查,以推动普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五是责任追究要落实。对失职、渎职造成校园重大火灾隐患没有发现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将按照职、权、责相一致的原则,严格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