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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芜湖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05-31  来源:法规科

 

教法20078

 

关于印发《芜湖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含直属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内电[2007]42)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制定了《芜湖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

 

 

 

 

芜湖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教内电[2007]4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一)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三)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管理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及管理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四)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落实校园安全保卫长效管理措施情况。

(五) 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六)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省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以及“全省中小学校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和工作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七)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根据此次专项行动总体目标,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各学校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下旬)。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对本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芜湖市教育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陈旭东

副组长:王亚平

  员:王声安     周自强     朱家明     赵与人   

       李道春     陈新民     杨开林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学校也要成立领导组,并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本学校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各学校对自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按照学校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加强监控。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对所辖学校自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加强对学校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督促,要提出整改的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地、各校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地、各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

(六)严格制度,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保持畅通。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包括直属民办学校、师大附中、附小)须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实施方案于68日前、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记录表(附后)于630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芜湖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记录表(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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