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政〔2008〕3号
关于做好领导班子及成员2007年度考核
和部分班子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组通[2007]88号文件精神和我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度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部分班子任期考核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局属领导干部及校长助理。考核内容是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
考核时间从2008年1月开始至 3月底结束。考核步骤:
(一)召开会议。参会人员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人员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教代会代表和非代表的领导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会前2天向局政治处汇报,并做好填写测评表姓名与复印等准备。
(二) 述职报告。考核对象要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撰写出2000字左右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主持工作的、分管的工作简写,重点写个人一年来按岗位职责亲自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什么措施、取得什么成效、理论学习主要内容与收获、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努力方向。主持工作的领导同志还要报告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主要工作会前是否认真沟通与协商,在人事安排、经费使用、重点工作等方面是否按程序、制度和手续办。述职后述职报告稿及时交局政治处考核组。
(三)常规考核。参加会议人员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测评和评议表。评议意见中对述职报告按实事求是、基本实事求是、不实事求是三种情况选择。班子成员还要填写互评表。每年抽部分局属单位进行任期考核。查阅党、政班子两个会议记录和班子成员会议笔记及有关材料,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四)重点考核。对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不称票和基本称职票累计达到50%以上的或群众意见较大、班子成员明显不协调的,均要进行重点考核。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查记录、问情况等方法,作出客观、公正地评价。
(五)确定等次。根据个人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测评
以及平时工作情况,按照不高于20%的比例,确定优秀集体,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优秀人员,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优秀、合格等次。评为优秀的领导人员奖金,按照核定的优秀标准发放。
(六)上报材料。各单位评议推荐一名领导干部作为“优秀”等次的候选人,将其《年度考核登记表》、《平时考核工作记录簿》、单位推荐报告及其他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并于2008年元月15日前报送局政治处。
三、结果反馈和运用
(一)考核对象的民主测评和评议结果,由局政治处或局党委有关领导通过适当形式向领导成员本人反馈,整体情况适时在有关干部会议上通报,并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二)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重要依据。经考核确认为不合格的,分别采取诫勉谈话、组织调整。述职报告缩写在《年度考核登记表》,归档。
二00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