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08-01-29 来源:办公室
通 知
各中小学、各公(民)办培训机构:
因雪灾天气,各中小学教师严禁为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家教,违者按举办违规家教严肃处理,各校要加强督查。全市各类公(民)办培训机构严禁开设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同时希望家长配合支持。
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866940,镜湖区:3834296,弋江区:4815684,鸠江区:5864867,三山区:3918187,开发区:5849799。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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