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放假通知 2008-03-31 来源:办公室
清明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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