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推荐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市属普通完全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树立营造“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浓厚氛围,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教秘基〔2008〕20号通知精神,今年继续在全省普通中学开展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省教育厅分配芜湖市2名,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优秀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必须从我市高中阶段评选的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二、各县教育局、市属完全中学推荐的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前要在学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未经公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省级“优秀学生”由省教育厅组织评选和审定。各县教育局、市属完全中学要依照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各县教育局、市属学校限推荐1名,并按要求填写“安徽省优秀学生推荐表”(附件)。各单位须将推荐表、事迹材料一式三份(附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校公示证明),于
四、市教育局将在各县教育局、市属学校推荐候选人中进行评选审定,择优推荐2名上报省教育厅。
各县教育局,市属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程序和办法进行。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荣誉称号。联系电话:3862135(市教育局德育科)
附件:安徽省优秀学生推荐表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安 徽 省 优 秀 学 生 推 荐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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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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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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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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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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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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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道 德 方 面 主 要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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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及群众主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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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意见 |
县级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
市教育行政部门 意 见 |
省教育行政部门意 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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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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